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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于可

《重生之于可》

猫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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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小说《重生之于可》近期在网络上掀起一阵追捧热潮,很多网友沉浸在主人公于可莫笙笙演绎的精彩剧情中,作者是享誉全网的大神“猫科长”,喜欢现代言情文的网友闭眼入:意外死亡的于可如果非要说这一生有什么遗憾,大概就是死得太早了。所以重生的她并没有什么必须要完成的人生目标,那么,这辈子就好好地活着吧,赚点小钱钱,再找个有情郎。...

来源:fqxs   主角: 于可莫笙笙   时间:2024-01-17 22:50:21

《重生之于可》小说介绍

于可莫笙笙是现代言情《重生之于可》中的主要人物,梗概:只是没想到爷爷对她要求这样严格,坐姿不对要说,字写不好要说,哪怕是握笔的力道不对也要说。她一个两岁多的小孩,哪来的力啊?更不要说道了……小孩子的身体又特别容易累,于可的胳膊练不到一会儿字就酸了,有苦没处诉,还要被爷爷挑剔来挑剔去,几乎想放弃。不过爷爷对于可是十分满意的,这个小孙女不只认字认得快,而且...

重生之于可第2章 上学了在线免费阅读

于可没料到爷爷对她学习这事这么积极,不过大年初二,他已经拉着于可要教她认字了。好在本地的风俗过年是要过三天的,就是腊月三十到正月初二,然后十五的时候还要过大年,所以这时街上的商店都没开门,买不到铅笔和田字格本,这才罢了。

于可心说,买不到才好呢,一个字让我写一行就算了,如果是一个字让我写一篇我不得郁闷疯了?

第二天爷爷想上街的时候就被于可拉住了,“爷爷,就用你的毛笔写字不行吗?”于可的想法是,反正是一定要写了,不如就写写毛笔字,就当练书法了。爷爷那一手字是写得极好的,前世的于可在读大学时曾经翻出了他写给爸爸的信,当场就被震住了。

爷爷问她:“你想用毛笔?”

于可点点头,“爷爷教我用毛笔。”努力装嫩。

爷爷很高兴地答应了,从此于可的苦日子开始了。

在于可想来,练练字嘛,有什么困难的。只是没想到爷爷对她要求这样严格,坐姿不对要说,字写不好要说,哪怕是握笔的力道不对也要说。她一个两岁多的小孩,哪来的力啊?更不要说道了……

小孩子的身体又特别容易累,于可的胳膊练不到一会儿字就酸了,有苦没处诉,还要被爷爷挑剔来挑剔去,几乎想放弃。

不过爷爷对于可是十分满意的,这个小孙女不只认字认得快,而且记性还好,教过一遍的字马上就记住了,第二天、第三天再考也还认得。于是他很快从一天教一个字变成了一天五个,而于可要练的字也随之增多……

几天后就要回家了,于可缠住爷爷大哭,“我要爷爷一起走,我要爷爷一起走……”

二叔三叔他们前两天已经回去了,因为要去二婶三婶家里拜年。于可的外公外婆都已经去世了,年前也去两个舅舅家拜过年了,所以就没赶着回去。

此时于可的父母也有些为难,爸爸对爷爷说:“您看,孩子舍不得您,要不,您就跟我们一起回去吧……”

爷爷也有些犹豫,儿子媳妇都是有工作的,孩子这一回去,只怕就不能像这几天一样盯着学习了,练字不用说也得放下,那这几天不是白忙活了?

于可一看爷爷没有马上拒绝,有门!赶紧加把火——“爷爷要教我认字,还要写毛笔字!”

这一闹正好击中爷爷的心事,于是爷爷点点头,答应到城里跟儿子一起住。

于可虽然是处心积虑,也没想到前世爸爸花了十几年没办成的事情被自己如此轻易地解决了,转过身,摸摸自己哭了半天但一滴泪水都没有的脸颊,小孩子的伎俩满好用的么……

就这样,于可开始了和爷爷一起生活的日子。学了一个月字以后,爷爷开始教于可唐诗,唐诗三百首于可能背下来的不过二十来首,现在大部分算是新学,日子倒不那么无聊了。爷爷还教于可算算术,对她“强悍”的心算能力十分惊讶。到于可四岁的时候,爷爷还去书店给于可买来了英语书,让她跟着收音机学习。当时于可那个囧啊,真的可以这样学吗?不过于可倒是很佩服爷爷的,这个时代对于英语还没有那么重视,尤其爷爷这种老一代的人物,能够想到让孩子学习英语真的是不容易。

于可六岁的时候开始上一年级了。她没有进过幼儿园,年龄也不够,不过二婶是这个学校的老师,所以她很容易地上成了学,甚至没有多交钱,也没有给谁送过礼。好歹也做过三年“社会人”的于可不禁感叹此时的“民风淳朴”。

前世的她也是这一年上的小学,所以当她一进班上看到那些熟悉的后来或沉静或跳脱的脸庞此时都嫩得掐得出水时,忍不住“哈”一声笑了出来。

“你在笑什么?”有人在旁边问。

于可转头一看,大喜,“笙笙!”

小萝莉皱起眉头,“你怎么认识我?”

于可自知失言,连忙说道:“那天你来报名的时候我就在你后面的后面的后面,听到老师叫你的。”

“哦。”小萝莉没有深究,于可松了一口气。然后才反应过来,老子怕她个头啊?

于可对莫笙笙的敬畏其实应该在十一年后才形成,彼时已是高三最后一个学期,于可的同桌转学了,班主任就将莫笙笙调来跟她同桌。于是小学同学了六年、高中又是两年半却只是点头之交的两人这才发现对方与自己是多么的臭味相投,友谊迅速发展。只是那时的莫笙笙已是一名“生人面前一声不吭,熟人面前毒舌一条”的典型80后女生,在别人面前也称得上伶牙俐齿的于可吃了她不少口舌亏,再加上莫同学思考回路迥异常人,实在令于可望尘莫及,于是敬畏就此成型。

不管怎样,于可的小学生活就此开始了。不用说,她很快成为了老师最疼爱的学生,利用这份疼爱,她和莫笙笙成为了同桌。此时的莫笙笙并未露出毒舌女的苗头,也不像一般小孩子那样吵闹,甚至颇有几分“酷”。

于可上课时常常偏头去看她,这孩子,明明这么不爱说话,那条毒舌是什么时候练成的呢?

过了几天,于可看到莫笙笙在看书,明显不是课本的书,探头一看,惊讶道:“你居然在看《红楼梦》?”

莫笙笙斜眼扫她一下,“你也知道《红楼梦》?”

于可郁闷了,这小破孩儿,除了她就没人知道《红楼梦》是怎么着?电视里不也放过的吗?当下冷笑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贾史王薛,我不知道绛珠仙草,我什么都不知道。”

莫笙笙也是个被长辈赞着聪明长大的,性子带些冷清,这份冷清又使得一众同辈对她有三分不知底细的敬畏,从来没有人用这种讽刺的语气对她说过话,一时间也愣住了。

从此之后莫笙笙也对于可关注起来,当她发现这个班上的第一名其实上课并不认真,下课也从不看书的时候,她也惊讶了。等到半期考试的时候发现于可一路几乎不停顿的做卷子的时候,她终于服气了。这个人同那些傻乎乎的同学不一样,她也很聪明。

骄傲的莫笙笙终于肯承认有人和她一样聪明,甚至比她还聪明。于是她与于可成了朋友。

然而她与于可已经不可能建立对等的友谊关系了,于可多出了二十多年的阅历,注定了她在心理上对莫笙笙的俯视。虽然她心里莫笙笙永远是她最好的朋友,但是你能对着一个七八岁的小朋友讨论腐女与同人女的差别吗?所以于可得出一个结论,友情和爱情是一样的,讲究个天时地利人和,提前发展就和早恋一样是不现实的。她自然不知道曾经的莫笙笙是多么困难地放下自己的骄傲,承认自己只是一个平常的中学生,然后用尖牙利舌来掩饰自己的不善于与人打交道。那个莫笙笙才是于可认识的莫笙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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