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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妖姬》
墨菲语 著
小说倾城妖姬,大神“墨菲语”将赫连凌风孟姒央作为书中的主人公。全文主要讲述了:等到天大亮的时候,她已经远离皇宫城墙了。走在熙熙攘攘的上京大街上,看着南来北往的人群,不禁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这宫墙外的街道最是充满烟火气的,与深宫内的冷清疏离那么地不同。她有多少年没有在这烟火气的大街上逛过了?“卖馕咯,新鲜出炉的大囊,吃一个顶三天咯!孟姒央顿住脚步,不由得怔怔地转过头看着那个卖馕的师傅。“公子,买个馕吧!才出锅的,热乎着呢!“你是大昊的人?“是嘞!只有大昊做出来的馕才是正宗的嘞!师傅边说已经边用钳子从土灶中夹出一个馕装上袋子,要递给孟姒央,顺便又笑着说道:“不过呢,现在全天下都是大昊啦,所以我们村不少做馕的都过来上京这边卖馕啦,都是正宗的嘞!孟姒央不由得走近,想要接过那热热的大馕,然而却突然窘迫地摆摆手:“我……没钱,不用了。络腮胡师傅一愣,随即还是把那大馕塞到了孟姒央手中,并摆摆手说:“小兄弟,没事!就一个馕,吃吧!孟姒央谢过络腮胡师傅,拿着热乎乎的馕转过身,就在咬住馕的第一口,眼泪就扑朔着掉下来。熟悉的味道,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馕,然而却物是人非。她想起许多年前,当她还是侯府贵女,他还是昊国质子时,他给她说过他家乡的馕是最好吃的,他哪天可以做给她吃。然而聚会上的其他公子小姐却笑得一脸鄙夷,纷纷嘲笑说他真是蛮夷之国出来的,找不到宝贝了么,竟然连穷人吃的东西也拿来献佛,真丢人。不过也才十三四岁的他胀红了脸,首次知道原来在这群上京贵族圈里,送这样的平凡物件是丢人的,可那是他的手艺和心意啊。然而孟姒央却站了出来,朗声说道:“礼轻情意重,你们这群纨绔子弟懂什么?何况我就不爱那不能吃不能咬也不能穿的金银珠宝,还不如吃的东西实在呢!随即她又悄悄在他耳畔说道:“别理他们那群纨绔!我喜欢,做给我吃吧!耳畔热乎乎的香气让他瞬时红了耳根,而她很是喜欢他那直爽却又害羞的样子。他的手艺的确是不错的,她一连吃了两个比脸还要大的馕,肚子撑得圆鼓鼓的,她兴奋地给他说:“要不我们做馕卖吧!你负责做馕,我负责貌美如花收钱,这样又好吃又好看,咱两搭档肯定赚钱!于是,两个十三四岁的孩子乔装遛出府,像模像样地开了个路边摊。正如她所讲的,生意倒是不错,然比生意更让人开心的是做这件事情本身的过程。虽然最终被她父亲发现而告终,但那段时光像是偷来的市井生活,让过惯锦衣玉食生活的他两感觉特别新鲜和充实,那记忆让她永远都忘不了。那时年少的她就在想,若他们没有出生在帝王公侯之家,就这样成个亲,卖卖馕,生生娃,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该多么好。她也是那时候发现自己是真的喜欢这个直爽而害羞的、可以陪她玩陪她疯的异国王子。而后来,他竟然用他们卖馕赚的汗水钱钱买了一堆金凤耳环。当他红着脸小心翼翼地给她戴上时,她就戴了它足足十年。可是现在……她摸着光滑无人物件的的耳垂,又想起那日要卡破喉咙的窒息感,心里只有深深的叹息。
来源:wyyd 主角: 赫连凌风孟姒央 时间:2023-04-05 10:22:17
《倾城妖姬》小说介绍
赫连凌风孟姒央是现代言情《倾城妖姬》中的主要人物,梗概:此刻,陈天龙裹挟着尸山血海中养出的杀气,天神降临一般,缓缓向前走去这明明是夏天,但打手们却没来由得感觉到一股凉意众人竟下意识地退后了一步!"他就是个该死的废物流浪汉!""你们怕他干什么?"见状,门里面的李文浩大骂道:"老子养你们是吃干饭的啊?都给我上!先废了这小子再说!"随着李文浩一番喝骂,打手们立马回过神来,咬了咬牙,纷纷向陈天龙冲了过去!纪秋水也恍然抬起头,接着,悲伤的眼睛里,便流露出担忧......
第22章 卖馕
等到天大亮的时候,她已经远离皇宫城墙了。
走在熙熙攘攘的上京大街上,看着南来北往的人群,不禁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
这宫墙外的街道最是充满烟火气的,与深宫内的冷清疏离那么地不同。
她有多少年没有在这烟火气的大街上逛过了?
“卖馕咯,新鲜出炉的大囊,吃一个顶三天咯!
孟姒央顿住脚步,不由得怔怔地转过头看着那个卖馕的师傅。
“公子,买个馕吧!才出锅的,热乎着呢!
“你是大昊的人?
“是嘞!只有大昊做出来的馕才是正宗的嘞!师傅边说已经边用钳子从土灶中夹出一个馕装上袋子,要递给孟姒央,顺便又笑着说道:“不过呢,现在全天下都是大昊啦,所以我们村不少做馕的都过来上京这边卖馕啦,都是正宗的嘞!
孟姒央不由得走近,想要接过那热热的大馕,然而却突然窘迫地摆摆手:“我……没钱,不用了。
络腮胡师傅一愣,随即还是把那大馕塞到了孟姒央手中,并摆摆手说:“小兄弟,没事!就一个馕,吃吧!
孟姒央谢过络腮胡师傅,拿着热乎乎的馕转过身,就在咬住馕的第一口,眼泪就扑朔着掉下来。
熟悉的味道,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馕,然而却物是人非。
她想起许多年前,当她还是侯府贵女,他还是昊国质子时,他给她说过他家乡的馕是最好吃的,他哪天可以做给她吃。
然而聚会上的其他公子小姐却笑得一脸鄙夷,纷纷嘲笑说他真是蛮夷之国出来的,找不到宝贝了么,竟然连穷人吃的东西也拿来献佛,真丢人。
不过也才十三四岁的他胀红了脸,首次知道原来在这群上京贵族圈里,送这样的平凡物件是丢人的,可那是他的手艺和心意啊。
然而孟姒央却站了出来,朗声说道:“礼轻情意重,你们这群纨绔子弟懂什么?何况我就不爱那不能吃不能咬也不能穿的金银珠宝,还不如吃的东西实在呢!
随即她又悄悄在他耳畔说道:“别理他们那群纨绔!我喜欢,做给我吃吧!
耳畔热乎乎的香气让他瞬时红了耳根,而她很是喜欢他那直爽却又害羞的样子。
他的手艺的确是不错的,她一连吃了两个比脸还要大的馕,肚子撑得圆鼓鼓的,她兴奋地给他说:“要不我们做馕卖吧!你负责做馕,我负责貌美如花收钱,这样又好吃又好看,咱两搭档肯定赚钱!
于是,两个十三四岁的孩子乔装遛出府,像模像样地开了个路边摊。正如她所讲的,生意倒是不错,然比生意更让人开心的是做这件事情本身的过程。
虽然最终被她父亲发现而告终,但那段时光像是偷来的市井生活,让过惯锦衣玉食生活的他两感觉特别新鲜和充实,那记忆让她永远都忘不了。
那时年少的她就在想,若他们没有出生在帝王公侯之家,就这样成个亲,卖卖馕,生生娃,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该多么好。
她也是那时候发现自己是真的喜欢这个直爽而害羞的、可以陪她玩陪她疯的异国王子。
而后来,他竟然用他们卖馕赚的汗水钱钱买了一堆金凤耳环。
当他红着脸小心翼翼地给她戴上时,她就戴了它足足十年。
可是现在……她摸着光滑无人物件的的耳垂,又想起那日要卡破喉咙的窒息感,心里只有深深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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