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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大纨绔:被发配边疆后,他不装了》
三品 著
本文标签:军事历史史上大纨绔:被发配边疆后,他不装了秦安秦虎
小说叫做《史上大纨绔:被发配边疆后,他不装了》是三品的小说。内容精选:辽河北岸杀声震天,陷入混战。秦虎像亡命徒一样,拼命的突刺,敌人用刀砍他,用枪刺他,他根本就不躲,用的全都是两败俱伤的打法。但是他的速度比别人快,而且枪法更刁钻,更精准,所以往往一群人,围着他一顿乱砍,乱戳,也伤害不到他的根本,而他一出手,总能精准的刺中对方面门,带走一条人命。所以他越杀越猛,最后好似虎入羊群,率领自己的手下,不断向前突进,杀到哪里,哪里的辽东军就被他撕开一道口子。辽东兵步步败退,士气大挫。李勤率领着大军,在对岸一里远的地方,紧张的关注着战局的进展,头顶上帅旗被风吹的猎猎作响。当他发觉秦虎率领一百人成功登岸之后,心里顿时感到振奋。当他看到一千人登陆成功之后,便有些胜券在握了。不过,虽然如此,但情形还是不太乐观,因为对岸有将近上万的辽东兵,他们不断的从营寨之中涌出,时间长了,一千人根本顶不住。“擂鼓,擂鼓,吹响号角,所有人给我冲。李勤终于下达了命令。“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呜呜呜呜,呜呜呜呜。鼓声和号角齐鸣,大虞朝的总攻开始了。“兄弟们,随我突入营寨,生擒敌将。秦虎其实并不满足于渡过辽河的战果,他属于那种鹰视狼顾的性格,得陇望蜀永远不知道满足。而且,他也知道,今天是他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假如他不能让李勤感觉到有巨大的利用价值,李勤很快就会甩开他。因为他的背景太复杂了。所以他看到李勤的中军快要到达河对岸的时候,突然嘶吼了一声,领着他和高达的二十名亲兵一路凿穿,杀向了距离河对岸二里之外的敌军营寨。“这小子是疯子吗?“二十人就敢突袭敌军中军?孙宣雅瞪着眼珠子舔了舔嘴唇:“算球的,你不怕死难道老子就怕死嘛,兄弟们,咱们也别当脓包了,上啊,杀呀。打仗嘛,胜之易胜者也。假如每个人都是热血青年,那这仗就成了绞肉战了。可历史上所有的战斗,往往都不是如此的。秦虎率领一百人,已经突入到了敌军辕门之外。可这时候,敌军营寨瞭望台上的哨兵对形势产生了错误的判断,他看到岸边的辽东兵已经陷入了大虞军的汪洋大海,还以为大势已去,急忙打出旗语禀报了中军。此时在辽河北岸坐镇指挥的是辽东国的一位宗室子弟,也是一位侯爵,姓高名叫高胜。高胜手下有一万兵马,可他的为人跟以前的秦虎差不多,是个妥妥的纨绔子弟,而且贪生怕死,根本不会打仗。把他放在这种重要的地方,完全只是出于一种考虑,可靠。可他偏偏就不那么可靠,一听到河岸失守,敌军突入到了辕门,他立即下令放弃并且焚烧粮草,然后向背后的辽东城紧急撤退。秦虎正在辕门口厮杀,辽东兵突然看到营寨之中烟火冲天,顿时士气全无,纷纷向后面跑去。区区的一百人,怎么可能杀的了六七千人?那是肯定做不到的,累都能累死他们。但这种事情在大规模的战役之中,是经常发生的,其实说起来道理非常简单——自相践踏,自相砍杀而死。“败了败了,跑啊,跑啊!“高将军逃走了,帅旗移动了。就在这样的呼喊中,辽东兵根本搞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跟着帅旗一路狂奔。被秦虎追上的,就一刀结果了,没有被追上的,为了争取活命,拿着刀开始杀自己人。偶尔有跌倒的,那就再也别想爬起来的,几千人和战马一拥而上,顷刻就踩踏成了肉酱。秦虎等人,抢马的抢马,没有抢到马的就一路步战。因为杀红了眼,完全忘了自家只是一支百人孤军,一直从营寨南门,杀出去二十里之外,又从北门冲了出去。这一路上,辽东兵就像推倒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去一片又一片,身后尸体累累,血流成河。“秦兄弟,不能再追了,万一敌军发现我们只有一百人,那就糟了。此时高达有些担心起来,这万一敌军之中有一个明白人,而且对本部人马约束力够强,立即下令反杀回来,也未可知啊。可秦虎哪里听得进去,他早就杀红了眼,只恨他自己的乌云踏月不在身边,不然凭借马快的优势,一定可以凿穿到敌军主帅的身边。“杀!秦虎两腿一夹马腹,那战马嗖的一声便窜了出去。到了这个时候,高达和孙宣雅也没办法,只能跟着他继续向前。“疯子,疯子,这小子妥妥是个疯子。孙宣雅吞着唾沫说。秦虎带着一百人,从中午一直杀到天黑,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横扫了河对岸百里地面,到之后光马匹就累死上百。这一路上,足有四五千辽东兵战死,死尸塞满道路,无边无际,惨不忍睹。高达觉得,真的不能再追了,因为他们已经没有战马了。
来源:hyj 主角: 秦虎秦安 时间:2023-01-16 11:34:20
《史上大纨绔:被发配边疆后,他不装了》小说介绍
军事历史小说《史上大纨绔:被发配边疆后,他不装了》,讲述主角秦虎秦安的甜蜜故事,作者"三品"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而在红地毯的中央,此刻正有一群衣衫轻薄的歌舞伎载歌载舞那些舞-女全都是身披轻纱的二八佳人,每一个都浓妆艳抹,长袖善舞,肌肤胜雪,动作妖娆,仿佛魔女下凡,赤着足在红地毯上做出各种妖魔吃人般的动作她们头上戴着象征野蛮的头饰,指甲足有六七寸长,乍一看都能吓哭小孩,但所有动作组合起来,偏偏又能勾起人最原始的欲望众人尽皆拍手叫好,酒宴气氛已进入到一个白热化的阶段秦虎心中一叹,不自觉的联想到刚刚和高达...
第22章
辽河北岸杀声震天,陷入混战。
秦虎像亡命徒一样,拼命的突刺,敌人用刀砍他,用枪刺他,他根本就不躲,用的全都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但是他的速度比别人快,而且枪法更刁钻,更精准,所以往往一群人,围着他一顿乱砍,乱戳,也伤害不到他的根本,而他一出手,总能精准的刺中对方面门,带走一条人命。
所以他越杀越猛,最后好似虎入羊群,率领自己的手下,不断向前突进,杀到哪里,哪里的辽东军就被他撕开一道口子。
辽东兵步步败退,士气大挫。
李勤率领着大军,在对岸一里远的地方,紧张的关注着战局的进展,头顶上帅旗被风吹的猎猎作响。
当他发觉秦虎率领一百人成功登岸之后,心里顿时感到振奋。
当他看到一千人登陆成功之后,便有些胜券在握了。
不过,虽然如此,但情形还是不太乐观,因为对岸有将近上万的辽东兵,他们不断的从营寨之中涌出,时间长了,一千人根本顶不住。
“擂鼓,擂鼓,吹响号角,所有人给我冲。李勤终于下达了命令。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鼓声和号角齐鸣,大虞朝的总攻开始了。
“兄弟们,随我突入营寨,生擒敌将。
秦虎其实并不满足于渡过辽河的战果,他属于那种鹰视狼顾的性格,得陇望蜀永远不知道满足。
而且,他也知道,今天是他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假如他不能让李勤感觉到有巨大的利用价值,李勤很快就会甩开他。
因为他的背景太复杂了。
所以他看到李勤的中军快要到达河对岸的时候,突然嘶吼了一声,领着他和高达的二十名亲兵一路凿穿,杀向了距离河对岸二里之外的敌军营寨。
“这小子是疯子吗?
“二十人就敢突袭敌军中军?
孙宣雅瞪着眼珠子舔了舔嘴唇:“算球的,你不怕死难道老子就怕死嘛,兄弟们,咱们也别当脓包了,上啊,杀呀。
打仗嘛,胜之易胜者也。
假如每个人都是热血青年,那这仗就成了绞肉战了。
可历史上所有的战斗,往往都不是如此的。
秦虎率领一百人,已经突入到了敌军辕门之外。
可这时候,敌军营寨瞭望台上的哨兵对形势产生了错误的判断,他看到岸边的辽东兵已经陷入了大虞军的汪洋大海,还以为大势已去,急忙打出旗语禀报了中军。
此时在辽河北岸坐镇指挥的是辽东国的一位宗室子弟,也是一位侯爵,姓高名叫高胜。
高胜手下有一万兵马,可他的为人跟以前的秦虎差不多,是个妥妥的纨绔子弟,而且贪生怕死,根本不会打仗。
把他放在这种重要的地方,完全只是出于一种考虑,可靠。
可他偏偏就不那么可靠,一听到河岸失守,敌军突入到了辕门,他立即下令放弃并且焚烧粮草,然后向背后的辽东城紧急撤退。
秦虎正在辕门口厮杀,辽东兵突然看到营寨之中烟火冲天,顿时士气全无,纷纷向后面跑去。
区区的一百人,怎么可能杀的了六七千人?
那是肯定做不到的,累都能累死他们。
但这种事情在大规模的战役之中,是经常发生的,其实说起来道理非常简单——自相践踏,自相砍杀而死。
“败了败了,跑啊,跑啊!
“高将军逃走了,帅旗移动了。
就在这样的呼喊中,辽东兵根本搞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跟着帅旗一路狂奔。
被秦虎追上的,就一刀结果了,没有被追上的,为了争取活命,拿着刀开始杀自己人。
偶尔有跌倒的,那就再也别想爬起来的,几千人和战马一拥而上,顷刻就踩踏成了肉酱。
秦虎等人,抢马的抢马,没有抢到马的就一路步战。
因为杀红了眼,完全忘了自家只是一支百人孤军,一直从营寨南门,杀出去二十里之外,又从北门冲了出去。
这一路上,辽东兵就像推倒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去一片又一片,身后尸体累累,血流成河。
“秦兄弟,不能再追了,万一敌军发现我们只有一百人,那就糟了。
此时高达有些担心起来,这万一敌军之中有一个明白人,而且对本部人马约束力够强,立即下令反杀回来,也未可知啊。
可秦虎哪里听得进去,他早就杀红了眼,只恨他自己的乌云踏月不在身边,不然凭借马快的优势,一定可以凿穿到敌军主帅的身边。
“杀!秦虎两腿一夹马腹,那战马嗖的一声便窜了出去。
到了这个时候,高达和孙宣雅也没办法,只能跟着他继续向前。
“疯子,疯子,这小子妥妥是个疯子。孙宣雅吞着唾沫说。
秦虎带着一百人,从中午一直杀到天黑,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横扫了河对岸百里地面,到之后光马匹就累死上百。
这一路上,足有四五千辽东兵战死,死尸塞满道路,无边无际,惨不忍睹。
高达觉得,真的不能再追了,因为他们已经没有战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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